“Omnibus”应用程序可以低价骑多辆共享自行车。案件细节披露:近1亿涉案人员被起诉!。。
原题:“综合”应用程序可低价骑多辆共享单车案披露:涉案金额近1亿元,多人被起诉!去年8月,警方接到相关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报警,称某应用程序违反了这些单车的正常服务,给共享单车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去年8月28日,警方在深圳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张、胡(点击此处了解详情)。今天下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在“闵行区涉企犯罪分类指导意见和监督建议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犯罪嫌疑人张某,4月30日,胡某等人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公诉至闵行区法院。
根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自2017年1月起,被告人李某经与公司研发部主任张某等人协商,与胡某共同设计并实施了“全能汽车”和“全能汽车PR0”应用项目,安卓和手机10s终端公司服务器组负责人,以自行车的名义在市场上开放所有品牌,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缴纳押金和使用费。其中,被告人李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起创建“全能汽车”项目;被告人张某作为研发部主任,被告人胡某、被告人何某等采用反编译、抓包等方式,破解等方法突破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获取品牌自行车应用程序与市面上运行的服务器之间的数据包元素并编译编写规则和访问端口,然后由被告人胡某带领服务器组成员,被告人丁某、黄某修改非品牌自行车用户到品牌月卡和季卡用户提前注册。
根据规则和omnibus客户端发送的自行车二维码、用户地理位置、轨迹等信息,重写数据,通过虚拟客户端品牌自行车服务器发送到产品上,通过虚拟客户端品牌自行车服务器从公司服务器“你好自行车”、“摩拜之旅”、“清聚自行车”获取解锁指令,从而实现普通用户或非品牌自行车用户伪装成品牌自行车月卡、季卡用户,造成品牌自行车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识别”功能不能正常运行,非法授权他人使用受害人车辆牟取暴利。截至案发,公司已发展全方位车辆注册用户4760多万人,完成订单约3.48亿份,非法获利9320余万元。
据闵行区检察院介绍,被告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非法所得9320余万元,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李某是该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张某、胡某、何某、丁某黄某是其他人员的直接责任人。4月30日,闵行区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闵行区法院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共享经济方兴未艾,本案是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共享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典型案例。
犯罪数额巨大,影响了许多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收入。检察机关通过打击犯罪,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对那些不择手段、利用机会主义的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在法律轨道上依法经营,帮助营造合法的营商环境。(主编:df398)。。